今年以来,弥渡县纪委、监委围绕脱贫攻坚大局,全面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,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,采取“日常抽查、重点检查、专项巡察、责任追究”“四环相扣”精准执纪,以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推进脱贫攻坚工作。
日常抽查,织密监督网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脱贫攻坚的监督责任,坚持挺纪在前,严格执行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,通过定期督查、不定期抽查实现日常监督常态化,将监督检查的触角延伸到户,深入检查贫困村,直接走访贫困户,织密横向到边,纵向到底的监督网,让问题无处藏身。截至目前,抽查贫困村71个次,贫困户111户,发现问题6个。
重点检查,督促落实责任。县纪委、监委成立8个脱贫攻坚重点纪律检查组,按照“冲着问题去,带着处理意见回”的要求,对中央和省州县扶贫政策落实、主体责任、精准扶贫、纪律作风等方面开展重点检查。采取听取汇报、个别谈话、查看台账、明察查访、实地查看、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,着力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。同时,多方联动,整合监督合力,与县委政府督查室、扶贫办等部门联合组成5个督查组,对全县脱贫攻坚20项重点工作开展全面“大督查”,层层落实责任,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。
专项巡察,亮剑扶贫领域。巡察组重点对执行脱贫攻坚政治纪律、责任压实、精准扶贫、政策执行、工作效能、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、脱贫实效等17项内容开展专项巡察。聚焦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,深入群众,俯下身子,用心倾听,实际查看进行全面“把脉会诊”,开展个别谈话151人,随机抽查贫困村34个,工作队53个,贫困户217户,发放问卷调查表480份,共收到意见建议205条,收到反映问题的信访举报1件。发现问题91个,立行立改28个,移交问题线索6件。及时纠正扶贫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,充分发挥巡察“利剑”作用。
严查快处,强化责任追究。严格执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,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怕担责、不作为、乱作为、走过场、打折扣、搞变通等纪律作风不实等问题严厉追责,对扶贫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实行“一案双查”,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一经查实点名通报曝光。1至7月,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1个,提醒谈话30人,诫勉谈话问责10人,给予党纪处分6人,通报曝光23人。(郭太花)